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和《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内蒙古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经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1年第1次校委会研究,第三批共2人进入拟聘用人员范围,现对第三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月13日至1月19日。
      三、有关要求
      (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受理电话:0471-4631776

      附件:内蒙古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