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项人才引进公告

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解决我市中小学秋季开学急需紧缺教师问题,根据《2023年度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项人才引进方案》,现就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人数与科目

计划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40名,其中小学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中学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政治、音乐、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资格条件

1.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毕业生。

2.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和相应资格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5.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

6.具有相应等级、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出具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31日。

7.需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28日。应聘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hizi7928565@163.com,(邮件名称:姓名+大学名称+所报学段+所报科目)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进入资格审查。

2.报名所需材料。  

2023年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考核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完成后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霍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取得的证件等进行审核。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          

(三)面试

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遇同一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状况、语言表达能力、知识素养和发展潜力。报考英语教师岗位使用英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不合格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安排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情况确定。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  

(五)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在霍林郭勒市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特殊问题情况由霍林郭勒市2023年教育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475-796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