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医院备案制编制护理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通辽市人民医院备案制编制护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经通辽市人民医院备案制编制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通辽市人民医院备案制编制护理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2.8分,现将考生笔试成绩以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查看《通辽市人民医院备案制编制护理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明细表》(附件1)。

二、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地点:通辽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科研教学办公楼(整个院区最西面那栋楼)一楼第一会议室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名登记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填写,没有相关情况或工作经历的填写“无”)

2.考生本人签字的《个人承诺书》一份。(附件2)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如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5.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注册地点在通辽市域范围外的,无需提供;不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版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照片后面签名)。

7.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本人不能到场的,需签署书面《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及受托人均需签字按手印。受托人除应带齐上述1-6条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情况说明

1.资格复审的同时进行网上自选面试分组,如他人代替本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自选分组时视为本人自选操作,一经选组不得更改,请考生须知。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仅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等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咨询电话:0475-825158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通辽市人民医院备案制编制护理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明细表》。

2.《个人承诺书》

3.《委托书》

  

通辽市人民医院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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