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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乌兰察布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18/7/18 18:02:01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乌兰察布市行政机关2018年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

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于7:00前到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服务大厅一楼集合(集宁新区致远西街南侧),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体检名单(共计30人):

武永清、侯宗、贾宽乐、纪新宇、段建芳、李雪琛、赵嘉琪、杨宇、徐欣、兰学刚、许敬植、李婧、李静、白杨、尚春艳、郭鑫、项利红、仝梦婷、王宁宁、郝婧、岳岐峰、王帆、索丹、蔺悦慧、刘志辉、赵红霞、张国霞、董娟、赵鑫、张娟。

四、咨询电话:0474-8324282(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五、有关要求:

1.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2. 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并准备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

3. 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两天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体检时建议穿比较宽松的衣服,方便穿脱。

4.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男399元、女411元,需交现金。

5. 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它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考生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结束后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遇有特殊情况或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与乌兰察布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6.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7.严禁家长陪同或尾随至体检医院,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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