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9/6/27 16:53:25 点击:
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第二号)第三条一款六项内容“应聘限兴安盟户籍的岗位,2019年6月25日之前具有兴安盟户籍”调整为“应聘限兴安盟户籍的岗位,应在2019年6月25日之前具有兴安盟户籍或高考入学前为兴安盟户籍”。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7日
————————————————————————————————————

关注中创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招聘考试资讯
★内蒙古教师考试备考QQ群:477701294
★内蒙古事业单位备考QQ群:1649011
★内蒙古公务员备考QQ群:1649076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备考QQ群:234448146
本文为中创教育网原创内容,图文已受版权或产权保护。任何公司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部分或全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特此声明。
本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