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共7天。
二、受理方式及受理时间
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员存有疑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和其他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按照招聘简章办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471-4501202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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