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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库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1/4 11:08:30      点击:

为做好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名。其中:旗直医疗卫生机构17名,基层医疗机构1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在本次招聘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须取得高校毕业证)。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40周岁,即1982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

6.户籍条件:户籍条件具体以《招聘岗位表》规定为准。

岗位限制为库伦旗户籍的,应聘人员取得库伦旗户籍时间截止至2022年1031(不含)。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以《招聘岗位表》规定为准。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护士执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护理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在上岗后一年的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准入职业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对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不含),服务期满后超过三年或退役后(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他所需证件(不含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取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之前(不含)。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及其余环节均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www.kulun.gov.cn,以下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kulun.pzhl.net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8:30—11月1日17:30

交费时间:2022年10月31日8:30—11月2日17:3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8:30—11月9日17:30

交费时间:2022年11月7日8:30—11月10日17:3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中查询报考岗位报名人数;同时,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交费时间截止前可登录报名网站修改报名信息,但不可修改报考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无人报考或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或取消岗位,取消或调整的岗位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已报调整或取消岗位且交费成功的考生可重新改报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需重新交费)。普通岗位无人报考或未到达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并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已经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退还报考费。

4.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报名。报名中涉及岗位类型、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报名系统对应的“上传附件”选项中上传相应材料)。

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学习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6.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交费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于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审查通过;对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2.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进行交费。考试收费120元(按照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3.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须上传所在乡镇苏木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所在乡镇苏木(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在报名系统对应的“上传附件”选项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材料人员不予减免报考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需先交费,笔试结束后统一退费。

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完成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自动退回。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妥善保存此次交费订单号。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

2.试卷种类及要求。

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语种只可选择蒙汉兼通试卷。公共基础知识提供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医学基础知识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4.政策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照7:3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政策加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等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按照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规定)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应聘人员须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选择面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的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题的必须使用蒙古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答题语种只可选择蒙汉兼通试题。面试试题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部分必须使用蒙古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结构化面试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并按进入加试范围内应聘人员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体检由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后体检机构要求复检的,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卫健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是否有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材料,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旗人社局进行备案。

2.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旗人社局的聘用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岗位设置服务期限的,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

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

3)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全程接受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四)严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等引发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75-4712208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请应聘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高、中、低风险地区,考前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关注“健康通辽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疫情管控公告;考试前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健康通辽”微信公众号、“健康通辽”APP等途径申领“健康码”;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申领“行程码”,并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旗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本公告由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2022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主管部门名称

招聘

单位

经费来源

岗位

类别

岗位

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小计

其中

岗位招聘条件

招聘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项目生岗

蒙汉兼通岗

普通岗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二学位专业报考

专科

本科

研究生

库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民医院

财政差额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

0101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护理

护理学

护理学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初级护师资格证,库伦旗户籍

0475-

4713836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2

0102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临床检验诊断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蒙医医院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项目人员)

0201

2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蒙医学

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中西医结合临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2(蒙汉兼通)

0202

1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蒙医学、临床医学

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3

0203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放射影像学、核医学、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医学影像学和临床医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库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院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项目人员)

0301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2

0302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库伦旗户籍

0475-

4713836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3

0303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临床检验诊断学

具有医学检验(士)及以上资格证,具有检验师证,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证,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4

0304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临床检验诊断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项目人员)

0401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卫生检验与检疫

临床检验诊断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2

0402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临床检验诊断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3

0403

1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预防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库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

职员1(项目人员)

0501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检验诊断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

职员2

0502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

职员3(项目人员)

0503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计生协会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项目人员)

0601

1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学门类

医学门类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

0701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检验诊断学

具有医学检验(士)及以上资格证,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证,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扣河子镇中心卫生院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项目人员)

0801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以上,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职员2

0802

1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库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家子镇中心卫生院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

0901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药学、中药

药学、中药学

药学、中药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职员2

0902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检验诊断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额勒顺镇中心卫生院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

1001

1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蒙药学、药物制剂

药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职员2(项目人员)

1002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以上,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白音花镇中心卫生院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蒙汉兼通)

1101

3

 

3

 

大专及以上

不限

护理

护理学

护理学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0475-

4713836

 

六家子镇三道洼卫生院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项目人员)

1201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五年服务期

0475-

4713836

 

库伦镇养畜牧卫生院

财政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1(蒙汉兼通)

1301

1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护理

护理学

护理学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0475-

4713836

 

 

 

 

 

 

 

29

10

5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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