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统一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经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准入查询、居住证、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体检等程序,现对2024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18日。
二、受理方式
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认定通过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公示受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通辽市行政中心0620室)。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5-8835306
附件下载:2024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xls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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